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摩梭人的婚姻

发布:2010-01-27 13:06,更新:2010-01-01 00:00

      摩梭人
  由于地域上的差异以及与外人接触的程度不同,不同地区的摩梭人在婚姻习俗上会有所差异。
  
      走婚习俗:这是摩梭人Zui具代表性的婚俗,流行于永宁摩梭。男性和女性均不结婚,除非是家族需要女性继后或男性劳动力才会娶妻或招婿。青年男女日间多为集体活动,透过歌唱、舞蹈向心上人表达心意,具有感情基础后,二人均同意,可以进行“走婚”。走婚时,男方只能在入夜后偷偷潜入(摩梭人称为“摩入”)女方“花楼”(即女方房间),与女方同床后,天亮之前离开(“梭出”)。这种走婚只依赖感情,与经济等一切外界条件均无关。男性称女情人为“阿夏”,女性称男情人为“阿注”。二人走婚生下的子女由女家抚养,男方不需负担,但父亲和子女都知道彼此的亲子关系。走婚的男女分手后,仍可以自由与其他人重新进行走婚。
  
       较自由的一夫一妻:有些摩梭人会与伴侣以正式的婚礼结合,但与父系社会的一夫一妻(摩梭人称为“一妻一夫”)关系有所不同。正式结婚的夫妻大部份为招婿入赘,少数是女方外嫁。丈夫称为“汗处巴”,妻子称为“处咪”。婚后未必会同居,有不少正式结婚的摩梭人仍然居于自己所属的母系家庭,财产亦分别属于各自的母系家庭,子女亦由母系家族成员照顾。即使同住,母系家庭成员亦会帮忙照顾自己的子女,自己亦会帮忙照顾自己或配偶的姨甥、侄儿,经济方面仍然以自己的母系家族为主。
  
        这种夫妻关系解除亦较主流社会的夫妻关系自由,大部份没有登记注册,若双方感情转淡,或娶媳招婿的家族已有继承人和足够劳动力,只要经过家族同意就可解除婚姻关系,男入赘时子女归女家,女嫁人时子女归男家,亦有视乎实际情况协商的。婚姻解除后,双方可各自与他人走婚,人们亦不会歧视他们。
  
        拉伯的摩梭人与普米族、纳西族、汉族与藏族杂居,受外界文化影响较深,加上村寨间地理疏隔难以走婚,故此奉行一妻一夫。他们“阿博”称呼父亲,“阿乌”只用以称呼舅舅,并无父亲之意。
  
        变异:随着摩梭人与外界的接触,一部分摩梭人已经脱离母系氏族制度。除了传统的娶妻和招婿外,文化大革命时就有不少摩梭情侣被强制结为夫妇,一部分摩梭人也已经开始认可并自愿实行固定的一夫一妻制度。另外,有一些与其他民族相恋的摩梭人亦会按照主流社会的习惯结婚,女性若嫁给其他民族的男性为妻,亦会把家婆视为“阿咪”般尊敬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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